金昌市司法局“智慧法治”移动办公(执法)平台项目采购公告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甘肃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及《金昌市财政局和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甘肃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金昌市司法局“智慧法治”移动办公(执法)平台项目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实施自主采购。一、采购单位:金昌市司法局二、项目编号:-三、项目名称:金昌市司法局“智慧法治”移动办公(执法)平台项目四、采购内容:具体参数详见附件。五、采购预算:.元六、采购方式:邀请招标七、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八、供应商应当上传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提供年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财务状况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中国查询可以为信用报告或网页查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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