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中心幼儿园购买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斑樟湖国商大厦栋十层号写字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中心幼儿园购买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持续稳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求,现通过购买餐饮服务事项方式解决后勤用工问题,拟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家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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