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蔡甸区红光小区公租房及人才公寓房屋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蔡甸区红光小区公租房及人才公寓房屋维修工程,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建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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