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裕民县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门头)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裕民县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裕民县税务局年食堂采购食材(牛肉、羊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门头)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形式领取;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彩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影印件);?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注:、现场领取:以上资料提供不齐者不予接受;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 、邮件形式领取:以上资料原件扫描成册发送至@.并在邮件中注明公司全称、公司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邮箱;提供资料不齐者不予接受....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