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西站二期工程款支付担保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滨海西站市政配套工程工程款支付担保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滨海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滨海西站二期工程款支付担保采购项目,服务内容为提供天津泰达滨海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支付担保服务。为保证采购人具体项目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滨海西站二期工程款支付担保采购项目 标段(包)内容:滨海西站二期工程款支付担保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滨海西站二期工程款支付担保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滨海西站二期工程款支付担保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专业资信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信评估报告,企业信用等级达到类; ()企业净资产在万元及以上,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具有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建设工程担保业绩;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响应截止日前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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