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招标条件.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出资,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 %,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 .%、河北省 .%、山东省 .%, 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 号);)《关于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号);)《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大桥局工管〔〕号)。.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站前工程-标段位于天津市境内,起止里程为+~+,正线长度.,主要工程为滨海东站站场土建工程.,滨海特大桥.,滨海南特大桥段.、滨海南特大桥段.。项目总工期日历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时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挂篮(桁架).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招标物资生产、租赁经验的生产厂家;.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或同等),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吨,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提供生产设备证明);.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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