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城综合商苑人防工程标识标牌施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号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城综合商苑人防工程标识标牌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城综合商苑人防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应符合《上海市民防工程标识系统技术标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机构及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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