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项目名称
番禺宾馆、番禺大厦餐饮食材类(含餐厅、饭堂)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二、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
招标人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内容
确定家中标人,为招标人采购食材类(含餐厅、饭堂)招标代理单位。
拟选数量
项目内容
项目预算
备注
家
番禺宾馆、番禺大厦餐饮食材类(含餐厅、饭堂)招标代理单位采购项目
万元
本项目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至少为家或以上,从中择优确定家中标人,服务期限为年。
五、
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元(含税)(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
六、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注:“注册成立”指该组织已依法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并领取了合法证照,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存续”指该组织已经完成了注册手续并且经过了合法的经营活动,未被吊销、注销或者宣告破产等情况。);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行政管理(行政处罚)、司法判决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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