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兴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兴业控股有限公司年境外债主承销商选聘项目(项目编号:)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二、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我司拟通过发行金额不超过等值亿(含)美元,期限不超过年(含)的境外债券进行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项目投资等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内的合规用途。本项目为兴业控股有限公司采购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邀请招标项目,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和服务资料。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书。 全球协调人负责担任发债项目承销商、账簿管理人、牵头经办人及评级顾问的角色,主要配合完成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起草和其他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协调整个执行程序及其他中介机构,并明确各中介机构的职责,准备中介机构所需资料,制作撰写相关材料,跟进各中介进度及存在问题;尽职调查(公司业务及财务方面);审阅和评估相关发行文件内容,就拟发行债券的交易结构、发行规模、利率、定价、到期日、时间节点和交易结构等提供指导,就债券发行拟定契约/条款和其他相关交易文件进行谈判和讨论;联系潜在投资者,就交易的营销提供指导,并且协助准备给潜在投资者的适当的陈述说明;辅导海外评级工作;准备路演推介材料、协调路演行程安排;簿记建档、定价、配售债券、售后市场支持;协助完成海外资金回流的登记和备案等承销商及全球协调人相关服务职能工作。 承销费率(最高限价):.‰/年。 本项目招标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被监管机构公布禁止境外发债执业 (提供承诺函);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成功发行境外债的案例经验; .供应商及其集团须为证券类金融机构;供应商必须具备境外债券发行的承销商资格(须提供相应资质文件复印件),香港金融管理局或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类:证券交易和第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牌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必须在境外有分支机构;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主体资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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