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条件
本项目江桥站、吉新河站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项劳务分包,采购人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拨款。采购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江桥站、吉新河站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项劳务分包
.项目编号:-
.建设规模:
.吉新河站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劳务分包:拆除既有燃煤锅炉,新设电磁锅炉 台,设置独立烟囱,锅炉房局部改造;更新污水泵、引风机、真空泵等设备,油水分离间局部改造;新设燃气室内、外管网,及其给排水、电力、燃气配套等工程。
.江桥站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劳务分包:拆除既有燃煤锅炉,新设电磁锅炉 台,设置独立烟囱,锅炉房局部改造;更新污水泵、引风机、真空泵等设备,油水分离间局部改造;新设燃气室内、外管网,及其给排水、电力、燃气配套等工程。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具体合同期限以与采购人签订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建设地点:吉新河站、江桥站
.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拟派施工现场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业绩要求:至少具备项近三年内(年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佐证材料(业绩佐证材料:有效的施工或劳务分包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需要提供三年内(年至今)类似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书(需出具审计报告书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人员专业证书扫描件)或财务情况和交易的财务资料;
.信誉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施工现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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