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被邀请单位名称) 项目编号: 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陵县公安局(招标人)委托,现对“南陵县拘留所室外附属配套项目工程(项目名称)”进行招标,欢迎收到邀请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南陵县拘留所室外附属配套项目 二、招标人:南陵县公安局 三、招标内容 .项目内容:涉及到墙面抹灰、土方处理、管道铺设等配套设施;招标范围:南陵县拘留所室外附属配套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南陵县看守所院内;建设规模:南陵县拘留所室外附属配套项目,造价 .元。 .项目合同估算价:.元 (招标控制价)。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专业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证)。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其他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分包方式或联合体形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协议,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 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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