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年月日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物资零散采购工作,维护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除公开招标,长春光华学院零散采购原则上从供应商库中按照相关条件选择供应商。现长春光华学院面向社会征集零散采购供应商,并相应建立“供应商信息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范围:(一)物资类: 小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电器、办公用品、办公耗材(打印纸等)、信息化设备及耗材(墨盒等)、印刷服务、标识、纪念品制作、消防安保器材、后勤维修料(水暖、用电、零星维修料)、电子设备配件及维修、厨房及餐厅用品。(二)工程类:综合布线、计算机机房建设、教学、办公硬件搬迁、空调维修、其他工程。(三)服务类: 电梯维保、电子显示屏维修、教学、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多媒体设备、实验设备)维修维护、灯光、音响、屏幕维修维护、厨房设备维修维护、各类仪器设备租赁、其他服务。二、供应商入库的有关条件凡有意参加长春光华学院物资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活动的单位,包括当前与长春光华学院有业务往来的物资类、工程类、服务类供应商,以及可能参与长春光华学院物资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供应商入库实行资格准入制。申请加入供应商库,须具备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学校零散采购范畴内的货物、工程、服务的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入库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同意并遵守学校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条款;.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在长春市有固定办公场所,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诚信供应商“黑名单”、终身不得参加学校采购活动。(四)申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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