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询价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拉萨市娘热路号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藏震政采询价()号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询价公告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询价内容:机动车保险服务,险种包含: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②车辆损失险③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万元/辆)④驾乘人员意外险(保额万元/座)⑤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万元/座;仅限于宇通客车)⑥国产玻璃单独破碎险⑦不计免赔⑧车船使用税; ()服务期限:年(自合同签订日起);合同一年一签,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了服务质量不好,出现被保险人投诉或其他不符合本项目的情况发生,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本次报价为年保费,以车辆各自的实际保险到期时间和实际要求为准,每辆车提供份符合要求的保险; ()投标人需保证在合作期内派专人负责,车辆保险期限截止前半个月内提供续保的保险单信息。如因乙方此项负责人没有按时提醒续保而甲方车辆出现漏保情况的乙方付全部责任(具体在合同内约束)。我局投保车辆如需报案,由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联系乙方此项负责人,车辆驾驶员不得直接联系乙方负责人。 ()免费提供单位车辆审车服务,审车费以车管所出具发票为准由我方自理。 合同履行期限:()年(自合同签订日起);合同一年一签,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了服务质量不好,出现被保险人投诉或其他不符合本项目的情况发生,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此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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