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极限竞速测试区(赛道)运营服务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极限竞速测试区(赛道)运营服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极限竞速测试区(赛道)运营服务
.数 量: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极限竞速测试区(赛道)运营服务项,详见技术任务书。
.服务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东荆河河畔、东侧及南侧均为东荆河,在长江左岸约以外,西侧紧邻通顺大道。
*.项目实施时间:本项目整体运营服务期:年(与《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项目运营服务合同》运营服务期保持一致),自双方签订《委托运营管理标的物清单》之日的次日起算至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招标方《武汉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项目运营服务合同》终止时,本项目合作自动终止。
*.付款方式:费用由招标方(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招标方在运营委托期间不向中标方支付补贴,中标方自第运营年度年向招标方进行收入分配。中标方应在每一运营年度开始前至少个月将投标承诺的该运营年度营业收入金额按分配比例计算的分配金额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招标方指定专用银行账户。招标方根据评级考核结果及绩效考核系数收取收入分配,具体计算及分成标准如下:
招标方收入分配=中标方当年营业收入×约定比例/绩效考核得分系数。
约定比例取值:当营业收入≤万元时,约定比例为;当万元<营业收入≤万元时,对于≤万元的部分,约定比例为,>万元的部分,约定比例为×%;当营业收入>万元时,对于≤万元的部分,约定比例为,大于万元且小于等于万元的部分,约定比例为×%,大于万元的部分,约定比例为×%。
当年营业收入取值:若中标方第年(≤≤)实际营业收入小于投标时测算表所显示的当年营业收入,且年累计营业收入小于投标时测算表所显示的累计营业收入,则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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