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微波烧结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温微波烧结炉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高温微波烧结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高温微波烧结炉,一套。拟采购的设备能够实现金属、结构陶瓷、功能陶瓷、硬质合金、纳米材料、非晶材料、梯度材料等金属/非金属材料快速烧结。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供应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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