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公司相应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芜湖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芜湖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安徽明生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芜湖供电公司月份第二批次政府委托代建项目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编号:--)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
见附件一:项目一览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和集成商
、关于制造商投标事项的说明: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同等、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若招标文件要求取得试验、鉴定报告,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关于代理商、集货商和集成商投标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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