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员工饭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万元/三年,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员工饭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员工饭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提供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同等含义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提供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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