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年职业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年职业培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昆人社通〔〕号)、《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就业重点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等文件的相关精神,对盘龙区辖区范围内农村劳动力等就业重点人群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含网络创业培训),参培人员培训合格后将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等证书。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培训机构。成交后的培训机构由昆明市盘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培训工作。 ()培训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签订培训协议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规定,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培训任务完成率应达到%,具有较高的转移就业率。 注:如遇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划编制、管理规范、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标准出台,按照最新标准和要求来执行。 ()培训要求:培训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班前个工作日内报批开班审批手续,培训时间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规定的工种时间执行(若服务期间发布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培训机构使用&;技能云南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管理培训项目,做到培训管理&;两个%&;,即一个培训班的到课率不低于%,一个学员的到课率不低于%。培训结束鉴定(考核)、考试,每期参训学员培训合格率要求达到%以上,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等证书。 ()培训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劳动力、脱贫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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