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阜康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二期项目监理, 已由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投资【】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昌吉州阜康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二期项目监理.建设地点:阜康市.建设规模:对市域内米的供水管网和现有水厂进行升级改造,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计划投资:万元.监理控制价为:万元.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并和施工工期同步。.质量标准:合格。.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至竣工验收审计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工作。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需在本单位注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年月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他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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