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河北高速集团道路材料有限公司 沥青混合料生产厂家(委托加工)供应商入围项目
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以及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加工生产和供货能力。
()财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或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一年内(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沥青混合料业绩不低于万元,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过去一年中(年月日至今)中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项目合同被解除。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其他要求:①供应商在申请标段包含片区内建有沥青拌合站,需提供该拌合站的环境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②供应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入围片区。③本次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④如有质量问题或未能满足供货需求的将及时清退出库。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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