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县城及淖毛湖镇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 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项目规模: 伊吾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库容 . 万立方米,淖毛湖镇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规模 . 万立方米,合计 . 万立方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城及淖毛湖镇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哈密市伊吾县城及淖毛湖镇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全部施工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版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 证)、建造师简历表、建造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建造师个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业承诺书;
.投标其他条件:()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年月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 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表),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年月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 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表),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其他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只在一个项目中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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