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号北京 号楼层(地铁号线、号线,朝阳门站口出,向南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着安全第一、营养为本的原则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优质的营养餐,用餐形式主要为自助供餐方式。注重营养、热量及花色的搭配,每周公布菜谱。(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号北京 号楼层(地铁号线、号线,朝阳门站口出,向南米) 方式: 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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