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采购工作需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应选人参加。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年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项目(货物、服务、工程)三、采购预算:本项目为资格遴选项目,无预算。四、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采购公告(://...//)五、项目概述(一)项目需求:拟遴选采购代理机构承担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等采购代理业务。项目具体要求见《用户需求书》。(二)代理范围:遴选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项目(包括政府采购、招标及医院自主采购项目等)。遴选人委托的项目金额不等,规模不均匀,委托时间分布不均匀。(三)本次遴选家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其中家直接进入代理机构库,家候补入库。直接入库的代理机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合同暂停、合同中(终)止、业务繁忙、自行退出等情形时,医院将启用候补入库代理机构进行递补。(四)服务期限:年(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一年一签,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每个年度服务期满,如医院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率等进行调整,医院有权重新遴选,入围服务商须无条件接受。在服务期内,如现有遴选入围服务商数量无法满足医院需求,医院有权再次组织遴选新的入围服务商。若医院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六、应选人的资格条件(一)应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应选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参与遴选的授权书。(二)应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应选人的资格声明》格式内容响应承诺)。(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内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四)应选人参加本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应选人的资格声明》格式内容响应承诺)。(五)在近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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