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为宣城市人民医院采购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宣城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次 项目编号:-- 二、招标范围 主要负责宣城市人民医院货物类(单台套万元及以上医疗设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服务期限: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具有单项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医疗设备招标代理业绩(投标时提供代理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金额及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服务于宣城市人民医院项目。并任命项目组负责人。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员工在从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万元及以上)罚款的处罚;(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招标文件获取及开评标时间 .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日。 .地点:宣城市人民医院号楼楼招标采购中心。 .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授权书原件; ()投标人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开评标时间:年月日 : .开评标地点:号楼号会议室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宣城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六、采购人的有关信息 采购人:宣城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大坝塘路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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