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泊车一期项目运营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一)项目名称:道路泊车一期项目运营管理服务(二次) (二)项目编号:--号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招标人:安徽通享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盘活公共停车资源,拟通过收费管理方式调节停车泊位的供需平衡。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一期项目建设路段包括:人民路(魏武大道-涡阳路)、希夷大道(利辛路-芍花路)、芍花路(建安路-汤王大道)和药都路(魏武大道-汤王大道)约个(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路内停车泊位 (二)招标范围:通过采购运营管理服务,负责道路泊车项目一期道路停车泊位的现场运营管理、停车秩序维护、欠费追缴、应用程序优化等运营管理工作。 (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五)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报价形式为分成比例,收入万元(含)以内部分按照不高于经营收入的%支付给运营单位,超过万元(不含)部分按照不高于经营收入的%支付给运营单位。按固定比例报价。投标报价超出限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各阶段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应统一考虑在报价内。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改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提供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不少于个道路停车泊位的运营业绩; 注:提供业绩合同、合同任意节点税务发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封闭停车场业绩无效。 (三)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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