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作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信用卡逾期账户诉前调解综合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卡中心”)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信用卡逾期账户诉前调解综合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赋能不良资产清收,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拟启动信用卡逾期账户诉前调解综合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可同时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和全国各分中心提供诉前调解综合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开展诉前调解业务并提供技术支持等综合运营服务。
二、招标内容
. 项目需求内容:信用卡逾期账户诉前调解综合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四部分及第五部分)。
. 服务期:合同服务期限年(起始日期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入围供应商开启诉前调解综合运营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注:招标文件中的“甲方”均特指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乙方”特指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运行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体现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软件开发中任意一项相关经营范围,如未体现的,须提供可体现前述经营范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须拥有固定的、安全设施完善的办公场所(提供有效期内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产权证明须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自有/股东共有,租赁合同须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签署;办公场所为股东所有/共有/租赁的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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