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亿元年期中期票据。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扬府办发[]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集团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
二、招标内容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由名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每名主承销商承销亿元。中标人受招标人委托,统筹协调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协助招标人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托管、结算等工作,确保审核通过,并承担发行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 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家,联合体投标视为名承销商。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上述所有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同时双方就协作分工和承销份额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联合体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各自名义独立或各自组成新联合体在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函(附件一)。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附件二)。
、历史承销业绩(附件三):
()年度,作为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全国范围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累计金额。
()年度,作为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江苏范围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累计金额。
()年度,作为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在江苏范围承销中期票据的累计金额。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数据来源、口径为准,需提供数据系统截图。投标人需提供数据,主承销商(包括牵头和联席)业绩以实际承销金额为准。
、银企合作情况(附件四)
()截至年月末,对交通产业集团及并表子公司的贷款余额情况(仅限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融资);
()自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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