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护理员辅助护理服务外包;
.项目内容: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
.服务期:年
二、付款方式
陪护服务机构按季度向医院支付营业收入的%,作为开展辅助护理服务的水电、相关医疗设施资源占用和损耗、辅助护理服务指导等适当补偿。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经营范围包含病人陪护服务或护理机构服务等;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提供书面承诺书;
.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相关经验丰富且在医疗卫生系统参与过相关项目的单位优先;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
四、项目需要及技术需求
(一)服务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采购人)为成交人提供场地,成交人为有辅助护理服务需要的患者提供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护理员辅助护理服务,并向患者收取相应的辅助护理服务费用。
.服务区域:北院区应急综合楼
.配备人数及要求。
()人员的编制每周休息天为“人”标准,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
()医疗护理员需按照《医疗护理员服务质量评价考核标准》开展工作;
()目前暂定管理人员至少人,含项目经理(区域经理、片区经理)人,项目主管(项目主任)人,现场主管人,目前暂定医疗护理员约名,后续按科室具体需求配置医疗护理员。.医疗护理员上岗条件及素质要求。
()年龄满周岁至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近三个月健康体检合格(按照采购人新员工入职体检标准)。
()医疗护理员录用前必须经过政审合格,上岗前须经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具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病患陪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具备良好沟通能力,尊重关心爱护服务对象,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无刑事犯罪记录及其他不适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情况。
()医疗护理员应按照要求进行个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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