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及相关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号诚基名苑幢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及相关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加权平均综合单价元/人.天(投标人报价超过加权平均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或各单项的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及相关食堂运营管理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年(服务时间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四。) .根据(宁财购通〔〕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如完全满....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