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南泥湖矿山公司厂区运矿大道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祥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泥湖矿山公司厂区运矿大道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建设地点:栾川县
.项目概况: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完成新设计道路及回车场地结构层铺设和水沟、护坡挡墙等配套及安全设施修筑(含结构层铺设之前路基压实度实验)。道路全长约米,回车场地面及约㎡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补充通知(如有)包含的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最高投标限价:约.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具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均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年月日以来任意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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