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医保基金核查服务项目采购竞采公告采购编号:预算金额:¥.元服务地址:重庆市市辖区潼南区采购人:重庆市潼南区医疗保障局供应商资格:(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所的授权书,注册会计师人数、从业人员、审计工作经验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投标,且发出授权后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投标。(提供总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总所的公章和总所出具的授权书)。需求描述: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潼南区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年月日-月日(如发现重大问题可向前追溯)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核查。纳入本次核查机构家,开展住院的医院家(公立二级医院和民营医院全覆盖,其他医院根据上年度结算数据排名抽取),年统筹基金使用靠前的家诊所,年统筹基金使用靠前的家村卫生室。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