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泰安分公司年省管异地交流任职干部周转房(二)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隐蔽处理。] [中国电信泰安分公司年省管异地交流任职干部周转房(二)租赁]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年省管异地交流任职干部周转房(二)租赁】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中电信泰安《》号的规定进行描述。】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牛徳悦】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公示期不少于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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