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年路灯日常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南城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年路灯日常维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城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年路灯日常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城购
路灯市政维护专项
批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壹年或零星维修材料满 万元合同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注:以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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