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标包文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某县重点场所治安要素维护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某县重点场所治安要素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本次比选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某县重点场所治安要素维护服务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某县重点场所治安要素维护服务项目所需技术服务。项目预算为万元(含税,%)。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建设地点:浙江宁波(比选人指定地点)。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年月中选人达到考核要求的,支付合同金额的%,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按考核指标约定支付实际金额。 .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总价合同。 .项目技术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质量保证期:感知设备部分服务质量保证期个月,后期增补部分服务质量保证期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中选人数量:中选人数量名,中选份额%。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参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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