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灵寿县石湖金矿年-年探矿增储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有限公司已审批,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人: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项目名称:河北省灵寿县石湖金矿年-年探矿增储项目
.招标编号: --
.工程地点: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有限公司
.工作内容:矿产地质钻探(地表钻及坑内钻);水文地质钻探;坑道地质调查及原始地质资料检查;地形测绘;地质测量;专项水工环调查;样品采集、加工、分析测试;地质勘查测量;地质编录;水文观测;水文物探测井;岩心放射性检测;气象水文资料收集;设计论证编写;综合研究及报告编写;工业指标论证;三维地质建模。
.工期:河北省灵寿县石湖金矿年-年探矿增储项目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投标人可以优化缩短工期。
.施工条件:
()钻探施工用水由招标方协助中标方解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钻探施工用电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切割岩心用水、电、场地由招标方解决;
()钻机进出场搬迁由中标方负责;
()招标方帮助协调平场、修路、征地、林地审批、环境恢复治理、扰民等问题,但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投标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地质钻探类或地质勘探类)。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内完成过类似的勘查工作业绩,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控制、设备供货、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能力。并能够提供合同和完工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两年以上地质工程中级职称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地质或钻探工程高级职称资格。项目经理有担任过两项及以上相似项目的工作经历,并能提供相关证明。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年龄符合国家法律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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