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升级优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动态监管平台交投板块系统内部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升级优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动态监管平台交投板块系统,已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年第次会议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内部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概况:依托交控养护工程动态监管平台进行二次优化改造,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相关规范要求为抓手,通过改进首页展示界面、计量支付管理、项目验收、项目考核等功能模块,强化重要节点管理监督,完善养护工程全流程“链条式管理”,加强数据资源深层次分析,以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效率和可持续性,切实满足养护工程管理和发展的需求,实现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四、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采购内容: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升级优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动态监管平台交投板块系统,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相应规定为准;
、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包;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满足法律、法规、采购人需求及其他相关要求。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年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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