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年风力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为科学合理配置山南市年风力发电项目,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优势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发〔〕号)、《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藏发改能源〔〕号)、《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年风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藏发改能源〔〕号)、《山南市清洁能源资源竞争性配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山发改能源〔〕号)、《山南市年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和西藏自治区年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文件精神,对山南市年风力发电项目进行竞争性配置招标。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项目投标申报。一、竞配项目概况和要求(一)竞配项目名称山南市年风力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二)竞配总规模本次竞争性配置的风力发电项目,总规模,共有个标段同时竞配,其中标段为“整体竞配、分批实施”项目,其余标段均为保障性并网项目。“整体竞配、分批实施”指一次性整体配置一定规模的新能源项目指标,整体配置(储备)指标有效期为年,其中:除年安排的保障性并网指标外,剩余指标规模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各年度建设指标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后优先统筹安排。如后期自治区未安排保障性并网指标,企业在资源配置有效期内可自行通过市场化并网方式分批开发剩余建设指标,尽早完成整体指标建设。各标段项目竞配信息见下表: (三)竞配范围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风力发电机组、箱变、集电线路、升压站等。(四)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对于年风力发电保障性并网指标,投资主体应在取得备案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年月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对于“整体竞配、分批实施”项目,其中年安排的保障性并网指标,投资企业应在取得备案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且在年月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对于其余指标规模,年月日前累计开发建设规模应不小于(含年安排的保障性并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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