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解决“++”医院医护人员无执业资格问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藏援办发〔〕号),帮助更多的医疗工作者顺利通过国家医师、护士资格考试,提高执业水平。 ( 一 ) 培训内容 针对国家护士、医师资格考试内容,开展系统性的考前辅导培训、实操讲解,帮助无医师、护士资格证考生掌握知识点和应试技巧,提高国家医师、护士资格考试的通过率。培训后对学员进行简单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增强医疗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提升其临床技能和服务质量,提升我市医疗行业的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由供应商具体制定培训方案,安排课程,并可根据昌都实际情况补充完善调整方案。 ( 二 ) 培训 人数与 时间 拟定年 月前开展。护士资格考试,培训人。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中西医结合、乡村全科),培训人,各类别具体培训人数根据摸底情况另定。 (三)费用标准 区内培训:县处级及以下,住宿费元、伙食费元、场地资料交通费元、其他费用元,每人 合计元以内执行。授课专家为处级以上或正高级职称,按照元/课时的标准执行,县处级及以下、副高级及以下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按照元/课时的标准执行,培训期间,参会人员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培训班所有费用控制在 万元以内,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最终费用严格按照实际产生费用按规定实报实销。 报价方式:价格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服务实施地:西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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