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时间:-- 阅读: 次 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提供邮寄服务,现将谈判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具备已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快递公司需要免费提供外包装以及邮寄所需的的耗材; 需要提供实现批量操作邮寄填写的相关软件以及打印面单设备; 费用结算可提供寄件方付费(月结)以及收件方自付费(到付)两种方式; 需提供指定的服务联络人,另每日需定时安排专人负责上门收件。 快递送达对方指定地点后,需电话联系收件人 如遇寄出的邮件出现损坏、丢失等其他情况,经同意后再寄存“驿站”或“代收点”。 如遇客户因快递过程引发的纠纷等问题,快递公司应协助联系客户方协商处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相关条款处理; 签约服务时间为年; 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 三、费用结算 费用按月结算,供应商开具全额正式发票并提交给院方后 个工作日内,院方凭全额正式发票等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一月费用。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服务报价单(包含税费、运输、安装费、人工费等); 、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文件递交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文件递交地点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号省人民医院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七、联系人:莫美榕- 八、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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