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酒厂(厦门)贸易有限公司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案  号】-号 【招标单位】金门酒厂(厦门)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号港航大厦楼 【标的名称】.-度金门高粱酒-中山纪念酒包材采购 【标的分类】□工程采购■财物采购□劳务采购 【未来增购权利】■无 □保留,后续扩充情形及上限:  【联络人/联络电话】 关于需求规格内容请联系:林小姐,电话:-#; 关于招标文件内容请联系:杨小姐,电话:-# 【传真】- 【投标文字】中文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预计金额】 元 □公告■不公告 【是否统包】■否 □是 【实行协商】■否 □是 【领标及等标期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时止 【投标截止日】年 月 日时止 【等標期間】日(末日为例假日者顺延至下个工作日) 【开标日期】等标期截止日之隔日,即年月日上午时。 【开标地点】金门酒厂(厦门)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厦门市东港北路号港航大厦楼) 【履约地点】详合同内容。 【履约期限】详合同内容。 【收受投标文件地点】金门酒厂(厦门)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市东港北路号港航大厦楼) 【押标金额度】人民币,元整。 【决标(中标)方式】合于招标文件规定,在底价以内之最低标为得标厂商。 【厂商资格摘要】 一、 投标厂商需为依法登记且合法设立之厂商,经营范围需有: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或纸制品生产或制造、纸制品销售,或包裝材料及制品銷售等相关,投标时应检附之文件如下: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者免附)。 ) 年月份增值税缴税证明复印件或完税证明原件。厂商不及提出年月份增值税缴税证明复印件或完税证明原件者,得以年月份之增值税缴税证明复印件或完税证明原件代之。按季申报者,提供年-月份(第季度)。 免税者/无应纳税款/零申报者,应检附税务局出具之免于征税证明文件或增值税申报表主表及最近一期社保缴费证明(缺一不可)。 二、 台湾地区投标厂商须为合法登记设立且依法纳税,所营项目须与本案有关, 投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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