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标包文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年人民法院智慧法庭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年人民法院智慧法庭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年人民法院智慧法庭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预估规模:万元(含税)。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需租赁摄像头等相关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确定名中选人。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见比选文件第七章“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主体资格: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 有效业绩:参选人须具备自年月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类似(监控系统设备销售或租赁等)项目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万元(含税)。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不得连续三年(年、年、年)净利润为负(参选人成立时间在年以后的,按该参选人成立之日起计)。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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