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至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至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提供禽畜类、水产海鲜类、水果蔬菜类、干货粮油类的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地点分两个:一是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号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二是开平市曙光东路号江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个月。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等。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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