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余江区锦江之星田园综合体(林业生态科技园)补充灌溉水源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鹰潭市余江区锦江之星田园综合体(林业生态科技园)补充灌溉水源工程已由余水字〔〕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鹰潭市余江区锦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余江区锦江镇。 .招标规模:本项目施工招标总金额为.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信江边新建提水泵站,并铺设出水管网以及其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提水至时源山塘和龙脑樟基地水塘(若出现施工图与实际施工工程量不一致,具体以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为准); .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以前办理的。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次招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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