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宿迁市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审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宿迁市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审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万元 (五)最高限价:万元 (六)采购需求:年宿迁市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投标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还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供应商之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供应商(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供应商各自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承担相应责任。 ②联合体供应商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③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家。 ④联合体供应商中的一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再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任意一方)须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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