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年宁夏通服机房设备及网络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年宁夏通服机房设备及网络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预算总金额为.万元人民币(含税)。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质保期:一年。 .服务地点:以比选人指定为准。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参选人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授权函的代理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能制造所参选产品(核心交换机、业务交换机、管理交换机、防火墙、路由器)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种);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参选产品(核心交换机、业务交换机、管理交换机、防火墙、路由器)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种),同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否则参选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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