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人保财险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服务项目(人保采项目编号: )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拟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一家供应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服务项目
.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家供应商为人保财险提供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服务(基于百望税控服务器),和相应电子发票开具用到的台高性能签名验签服务器及相关配套发票版式文件生成、下载、查询服务等,增值税电子发票包括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的电子发票应适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蓝字、红字)、全险种、全渠道,适用的地区为税务部门允许开具电子发票的省市,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四项目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项目性质:服务。
.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时间个月(如数电发票平台服务全国上线,可提前终止合同)。
.实施地点: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道号人保数据中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年月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具有至少个金融、保险行业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协议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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