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太仓途易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天镜湖途易蓝酒店筹开物资(餐饮运营物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高新区公共资源系统中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镜湖途易蓝酒店筹开物资(餐饮运营物资) 、预算金额: 人民币叁佰贰拾贰万肆仟肆佰肆拾伍元捌角零分(¥.)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餐饮运营物资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要求分批供货,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拒绝以下申请人: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采购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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