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第三次)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六安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第三次) 二、 项目编号:-- 三、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六安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第三次) 家 年 六安 说明:采购单位与各中标企业签订为期年的合作协议,采购单位所属单位可自主选用中标企业并与之签订服务合同。 本项目不分包,共选取家全品类供应商,为六安某部所属的个自行组伙单位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供货时根据伙食单位需求所有产品均可供应。各品类包括产品为:肉品类。包括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品、冻货;果蔬类。包括蔬菜、水果、禽蛋、豆制品;粮油类。包括食用油、杂粮;调料类。包括饮料、牛奶、干菜、预包装食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项目预算:约万元;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至开标,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年,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外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之间有下列关系的,不得作为参与本项目共同竞标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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