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采购条件
我公司接受齐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泰翔分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齐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泰翔分公司-泰来县雨水收集池周边绿化工程进行询比采购。
、项目概况与范围
.项目名称:齐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泰翔分公司-泰来县雨水收集池周边绿化工程
.最高限价:元
.建设地点:泰来县
.建设规模:㎡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保修期: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复印件)
.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复印件)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本项目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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