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净月高新区小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初步设计)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下达的-[]-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新净发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净月高新区小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初步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净月高新区小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净月高新区小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初步设计)(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万元。 .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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